职位名称:临床监查员CRA/SCRA
职位类型:全职
工作地点:上海、北京、武汉
工作经验:1年及以上
学历要求:本科
招聘人数:
能够相对独立进行所负责方案和研究中心的临床监查工作。确保临床研究根据试验方案、标准操作规程(SOP)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(GCP)和ICH-GCP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。
职责:
1. 根据试验方案、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、SOP和GCP的要求进行研究中心筛选、启动、监查和关闭访视。
2. 可同时负责多个方案、研究中心和治疗领域内的研究中心监查工作。
3. 对所负责的研究中心进行方案和研究相关的培训,与研究中心进行定期沟通以管理项目进行中的要求和问题。
4. 评估研究中心工作的质量、数据的完整性及真实性,确定研究中心是否是按照方案和适用的法规进行研究。将质量问题汇报给负责的PM和/或直线经理。
5. 通过跟踪中心病例的筛选&入组、病例报告表(CRF)完成以及数据疑问产生和解决的情况,管理所负责研究中心的进展。
6. 创建和维护与研究中心管理、监查访视的发现以及行动计划相关的文件,递交访视报告和其他所需研究文件。
7. 负责相应研究中心的研究财务管理。
8. 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合作。
9. 完成直线经理和/或项目经理(PM)分配的其他工作。
所需知识、技能和能力:
1. 良好的临床研究相关知识,了解适用的法规要求。
2. 通过公司培训掌握方案要求的知识。
3. 良好的计算机技能,包括熟练应用微软Word、Excel和PowerPoint
4. 良好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。
5. 良好的组织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6. 有效的时间管理技巧,能够同时处理冲突工作的能力。
7. 与研究者、同事、直线经理和客户建立、维护高效工作关系的能力。
8. 能始终遵循SOP要求。
9. 能独立思考,改进流程。
最低学历和经验要求:
1. 临床医学、药理学、护理学、卫生管理或其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。
2. 1年临床研究或临床监查经验
3. 至少大学英语四级水平。